2026年5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委员会法规草案,拟修订REACH法规 (EC) No 1907/2006附录 XVII,新增对儿童护理产品(Childcare articles)中CMR 1A/1B 类物质(致癌、致突变、生殖毒性)的限制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措施是由欧盟委员会推进,无需完整SVHC授权流程而直接新增限制条目,一经成员国委员会表决后即可采纳生效,整体节奏相对更集中。
从纺织品延伸至儿童护理产品
该草案依据REACH法规第68(2)条规定的简化程序制定,旨在兑现2020年《化学品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关于保护儿童等弱势群体免受有害化学品暴露的承诺。此前,欧盟已通过(EU) 2018/1513号法规对纺织品中的CMR物质实施了严格限制。在此基础上,成员国将儿童护理产品列为下一优先管控类别。
什么是CMR?
CMR即Carcinogenic, Mutagenic and Reprotoxic substances的缩写,是指致癌、致畸(致突变)、生殖毒性的物质。根据欧盟2009年发布的新分类标签法——CLP法规(Regulation 1272/2008)规定,CMR物质的定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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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物(C):是指诱发癌症或能增加其发病率的物质或混合物,癌症是一种疾病,其特征在于改变的细胞会不受控地生长并且具有从原始位点迁移并扩散到身体不同部位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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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畸(致突变)物(M):突变是指细胞中遗传物质的量或结构的永久性变化,致畸物或致突变物是指引起细胞和/或生物群体突变增加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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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殖毒性物(R):指会对男/女性的性功能和生育力产生不利影响,并通过哺乳对子孙后代产生发育毒性以及其他影响的物质。
什么是“儿童护理产品”
儿童护理产品品类广泛,包括睡眠、出行、安抚、喂食、卫生用品等。本调查报告覆盖 (EC)No 1907/2006附录XVII第51、52条目定义及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TC 252)相关技术分委会定义的儿童护理产品,即用于儿童坐卧、睡眠、安抚、卫生(洗浴、更换、身体护理)、喂食、吸吮、出行及防护的产品。
草案中涉及哪些“管控物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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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管控:CLP法规 (EC) No 1272/2008附件VI第3部分所列 CMR 1A/1B 类物质,在均质材料(homogeneous material)中浓度≥10 mg/kg(0.001% 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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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管控:列入新增附录的物质,在均质材料中浓度≥附录规定的特定限值。涵盖:重金属、芳香胺、氯化芳香烃、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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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链接:不仅限于当前已分类的CMR物质,也自动适用于未来CLP附录VI第3部分新增或修订分类为CMR 1A/1B的物质
杭美建议
针对REACH法规的义务要求,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建议企业从以下几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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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要建立内部法规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国外法规最新制修订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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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企业内部的REACH管理保障体系,将法规管控要求逐级贯穿至产品的关键过程,降低产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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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内部员工及外部供应商进行REACH法规培训,帮助企业及供应商了解相关要求,培养法规意识及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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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企业定期开展摸底自查,能及早发现风险项并及早整改,加强有害物质生产一致性控制,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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