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AS接连遭禁用!全球范围内对其管控持续加码

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近日高频跃现大众市民的视线,先有日本共同社报道东京市民血液检出高浓度PFAS,美国爆出集体诉讼知名饮料公司果汁PFAS污染含量比联邦饮用水建议限制高出数百倍,后有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欧洲最大的化学品限制提案之一。那么,被多国着手限制的的“PFAS”到底是何物呢?今天,杭美检测(HQTS-QAI)就来带你了解一下!

问: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是什么?

答: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是一类主要由碳原子与氟原子组成的有机化合物。这类物质的化学性质极为稳定,能够经受高温加热、光照、化学作用、微生物作用和高等脊椎动物的代谢作用。数百种全氟化合物中,使用量最大、最受关注的是含有8个碳原子的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和全氟辛酸(PFOA) ,同时研究发现,全氟化合物使用后在环境中和生物体的最终分解物均会为PFOS和PFOA,因此PFOS和PFOA是被作为重点监控的全氟化合物。

 

问:哪些产品可能会含有PFAS?

答: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特殊结构,使得它具有防水特性和化学稳定性,因此它被广泛应用于工业产品及家用产品的制造中。常见的含有全氟化合物的产品有防火和防水的衣服或材料,不粘锅,快餐盒,个人护理产品以及一些电子产品等。其中PFOS/PFOA表面活性极低,是高效的表面活性剂,在纺织、皮革领域作为三防整理剂(防水、拒油、防污)使用,主要应用于户外服装、装备。

 

问:PFAS有什么危害?

答: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是目前世界上发现的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具有很高的生物积累能力。当它们被生物体摄入后在脂肪组织中不产生富集, 而是与蛋白发生键合存在于血液中,并在肝脏、肾脏、肌肉等组织中发生蓄积,并呈现出明显的生物富集性。

PFOA 和PFOS也都可造成新生儿的体重下降和体型变小,PFOA能导致内分泌功能紊乱,并存在致癌性,同时和甲状腺疾病也有一定关联。关于全氟化物,往往其碳链越长,其越难降解,其危害也就越大。在生产、市场投放和使用的过程中,PFAS的总量排放也会加剧饮用水和土壤的污染。

 

哪些国家会限制PFAS?

随着PFAS的危害日益确定,各国政府对PFAS的监管也日趋严格。近年来,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出台各种法规限制PFAS的生产和应用,主要国家地区的相应法规总结如下:

中国

  • 中国POPs

2019年3月11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禁止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林丹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公告》,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全氟辛基磺酸(PFOS)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F)除可接受用途外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

  • GB 9685-2016

国内的标准GB 9685-201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对纸盒类、塑料类和不粘锅涂层等部分材料中的PFOA和PFOS进行了管控。

 

欧盟

  • POPs((EU) 2019/1021)

欧盟POPs法规((EU) 2019/1021)及其修订法规(EU) 2020/784将全氟辛烷磺酸 (PFOS)及其衍生物,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和全氟辛酸(PFOA)相关物质纳入附录I禁用物质清单。

  • 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

REACH法规高度关注物质候选清单(SVHC)中有多种PFAS物质,包括全氟辛酸(PFOA),全氟壬酸及其钠盐和铵盐,全氟癸酸(PFDA)及其钠盐和铵盐,全氟丁烷磺酸(PFBS)及其盐等物质。

  • 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

在欧盟REACH法规((EC) No 1907/2006)附录XVII中限制全氟羧酸(C9-C14 PFCAs)及其盐类和C9-C14 PFCAs相关物质。

 

加拿大

  • SOR/2012-285,SOR/2016-252

加拿大《禁止特定有害物质法规》(SOR/2012-285,及其修订法规 SOR/2016-252)限制PFOA、其盐类及其前驱体,长链全氟羧酸、其盐类及其前驱体(LC-PFCAs),PFOS、其盐类及其前驱体的使用。

 

美国

  • 包装指令TPCH

美国包装法案TPCH更新《包装材料中有毒物质控制示范法规 (Toxics in PackagingClearinghouse Model Legislation)》,将PFAS和邻苯二甲酸酯纳入TPCH的管控物质清单中,要求PFAS不得检出。

  • TSCA

2021年6月28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了《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第8(a)(7)节对PFAS进行报告和记录保存要求的拟议通知。

  • 201-18号法令

2018年8月初,旧金山批准了第201-18号法令,禁止使用含有PFAS的一次性食品接触材料。新规定于2020年1月1日开始生效。

  • H.P.1113-L.D.1503法案

2021年7月26日,美国缅因州议会目前通过了法案H.P.1113-L.D.1503成为法律,旨在阻止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污染。在生效日期后,禁止在缅因州销售或分销以下含有故意添加的PFAS的产品:

地毯或小地毯,织物处理物:2023年1月1日;其他消费品:2030年1月1日。

如果确定目前无法避免使用PFAS,则可免除对消费品的禁令。

  • AB652法案

2021年10月5日,美国加州州长批准了法案AB652,自2023年7月1日起禁止在加州销售含有故意添加受管控的PFAS的婴童产品。

  • 第273号参议院法案

2022年4月21日,美国马里兰州州长批准了第273号参议院法案禁止在某些消费品中故意添加PFAS,该法案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 HB 22-1345法案

2022年6月3日,美国科罗拉多州长签署了HB 22-1345法案禁止有意添加PFAS到各种消费品中,其中有许多限制要求最早将于2024年生效。

  • HB 1644法案

2022年6月27日,美国夏威夷州州长签署了HB 1644法案禁止在某些产品中使用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该法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生效。

  • AB-1817法案

2022年8月20日,美国加州通过了AB-1817法案禁止在新的纺织品中使用受管制的PFAS,该法案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 AB-2247法案

2022年8月29日,美国加州通过了AB-2247法案要求在消费产品中有意添加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时进行报告,从2026年7月1日或之前开始生效。

  • 21-191号法案

康涅狄格州通过了21-191号法案,禁止销售和分销故意添加全氟烷基或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食品包装及食品包装的部件。该法令还禁止使用具有PFAS同等或更大危害的替代化学品。该法令的要求于2024年1月开始生效。

常见法规要求

化学物质

法规来源

要求摘要

PFOA及其盐和相关化合物

EU POPs

Regulation

PFOA 及其盐:25ppb (总量)

PFOA相关化合物:1000ppb(单独和总量)

PFOS 及其衍生物

EU POPs

Regulation

纺织品及涂层材料:1ug/m2(总量)

C9-C14

PFCAs 及其盐和相关化合物

EU REACH

Annex XVII

Entry 68

C9-C14 PFCAs及其盐:25ppb(总量)

C9-C14 PFCA相关化合物:260ppb(总量)

PFAS(针对青少年产品)

US California

AB 652

“青少年产品”是指设计供婴儿和 12 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

总有机氟: 100ppm,生效日:2023年7月1日

PFAS(针对纺织产品)

US California

AB 1817

总有机氟:

(A) 100 ppm,生效日:2025年1月1日

(B) 50 ppm,生效日:2027年1月1日

 

企业该如何应对?

各国对限制和全面禁止使用PFAS势在必行,管控持续升级,杭美检测(HQTS-QAI)提醒个相关企业:

一是关注和跟踪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及实施,拓宽信息来源和收集渠道,加强研判和风险预警,提升主动应对能力水平;

二是完善产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从原料到成品全链条加强检验检测工作,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减少环境污染,确保产品符合出口要求;

三是相关企业应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关注并研究限制法案草案,通过进口商,行业协会,政府机构等在新法规征求意见阶段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争取对国内行业发展有利的结果。

杭美检测(HQTS-QAI)实验室拥有专业的检测技术团队,精通各类相关法规标准,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能为相关企业制定合适的有害物质管控方案,加强原材料、生产过程和出厂检验控制,确保产品符合相应法规要求。